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更新时间:2021-2-24 8:11:36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对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设立奖学金制度。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等各类竞赛,视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我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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