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学院教务处网站 http://jwc.hniit.edu.cn/

更新时间:2019-1-10 1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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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学院教务处是学校的教学行政管理机构,主要的职能是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承担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以及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具体职责有:

1、认真履行教学管理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

2、牵头拟订本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拟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4、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则要求,落实培养目标,负责专业申报工作;组织各系(部)制(修)定专业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编制教学进程计划,编制校历,编排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负责调(停)课。

6、组织全院的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组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和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及申报工作;负责优秀课程、网络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7、抓好教学基本建设,做好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控考评,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价、师德教风建设、教材建设;组织讲义编审及全院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

9、加强实践教学,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对校内外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及其职业技能训练活动进行宏观监督、协调和指导。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师资调配、培训、进修、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

11、负责全院教师业务档案的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2、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好学生的学业考试、技能检测及全院学生学业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

14、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对全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

15、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申购论证、采购及管理工作。

1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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