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9-14 7:22:40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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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教务管理部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负责全院全日制本科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学院教学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等日常办公机构。教务管理部现有14名工作人员,按管理岗位实施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校教学工作规范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其实施情况,并组织对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2.制订全校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控和管理。
3.制定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则,协调、指导和审查各二级学院拟订的全校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控。
4.组织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校一类课程、重点教材等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和评估。
5.组织新专业增设(调整)的申报以及新办专业的建设与评估。
6.组织全校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创新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组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管理。
7.建设与管理全校课程库,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8.制订全校教学质量标准,负责对全校教学质量的专题调查、监控和研讨;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开展课堂教学比赛、教学技能比赛、教学观摩等活动。
9.收集并宣传全校教学工作信息,掌握全校教学动态,编辑教学工作简报。
10.组织对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11.制定实践教学体系相关的实践教学规范及管理制度。
12.对论文(含设计)环节的教学工作进行探索、协调、检查和评估。
13.对实习环节及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探索、协调、检查和评估。
14.对实验教学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检查和评估。
15.对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工作进行宏观组织、协调和检查。
16.负责编排公共课课程表,负责教室调度、选课管理、重修安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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