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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9-30 7:58:04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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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提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体制改革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学院新增专业(专业方向)申报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负责院级示范专业、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审批、建设督察、验收评审工作。

三、负责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管理工作及教学计划审定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学院教学三表(教学任务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的制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制定并完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推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完善教学质量保证监控体系,开展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六、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订购。负责全院教师编写教材的管理工作。组织全院优秀教材评比申报工作。

八、负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注册;审查办理学生学历证书,审批和处理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事项。

九、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和管理。

十、配合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教学管理及教辅人员的短期业务培训和进修,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教师(含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汇总、统计与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遴选、培养及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教师、教室等教学资源的调配。

十四、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按规定、按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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