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13 8:19:36
长春财经学院教务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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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财经学院教务处是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以规范、务实、创新、高效、服务十二字工作方针,全面负责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践教学建设、质量监控和推动教学改革与研究,承担学校全日制本科教学管理任务。现有14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2人,科长3人,副科长3人,科员5人。教务处下设五个科,分别为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与教材科,教学质量与建设科、学籍与信息科和职业教育科。具体职责如下:
一、 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精神和学校党政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参与制定学校本科教育发展规划、教学改革规划、年度或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院专业设置工作,以及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各教学单位制订和实施学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组织制订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和各种教学文件。
三、负责日常本科教学行政管理。主要包括:编制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学期课程表、考试日程安排表,下达教学任务书,负责教室调度、选课管理、调停课管理、成绩管理、出国成绩证明、重修与补考安排、考试管理、学籍异动管理、学分认定、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复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与管理、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发放、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与管理等工作。
四、组织各级教材的评价和教学用印刷品的印制、发放工作。负责学校各学院教材的定购、发放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学院实验、实训设施的建设及指导工作。负责学生课程实习、专业实习的指导和安排,组织制定实习计划和大纲,负责检查实习计划的实施情况。
六、建立教学系统教学水平评估长效机制,定期进行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检查。检查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各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进度和实施情况。负责教学过程中各种资料的收集、管理,以及院、部教学资料的管理指导和审查工作。协同各院、部建立健全检查性听课制度和教学效果信息反馈制度,搞好各专业及教师个人的教学检查评估,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七、负责英语、计算机国家考试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考试或监考任务。
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教师教学基本工作数量的标准和质量的评估标准,参与对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的考核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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