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1-24 18:04:53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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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简介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是在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要求做好学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要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与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实践教学管理、教改项目申报与评选、教学成果申报评选与推荐,以及做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学籍管理等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与科研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教学工作文件的规定,从学院教育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制订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有关教学与科研规章制度。
(二)制订学院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学院专业设置和布局、教学改革等提出方案和建议。
(三)组织制订和修订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并组织检查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对教学过程的各环节进行检查,开展教学质量监控。
(五)组织教学研究、教学成果奖及各种评奖工作。
(六)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七)组织实施学院教材、讲义及教学资料的选用、编写、交流等工作。
(八)组织实施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落实学院实习实验的运行,组织规划与开展学院的各类学科竞赛。
(九)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与领导下达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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