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更新时间:2018-9-24 7:23:50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一)国家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偿援助的国家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额度按当年财政部、教育部及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规定为准。

 

(二)学院奖助学金:

1、2018年录取入学成绩优秀的新生提供30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2、对广东省城镇困难职工子女设有"金秋助学金"2500元/人。

3、对全国、省市级劳模子女均给予适当的学费资助;

4、广东省总工会对口扶贫支援新疆喀什地区考生给予资助。

5、学院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三好学生"并颁发校内奖学金。 

 

(三)校企合作:

(1)酒店管理专业的新生由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东莞市伯顿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与学费等额的实习助学金。

(2)旅游管理专业(文创旅游民宿班)的新生由广州桃花湖旅行集团提供与学费等额的实习助学金。

 

 

(四)勤工助学:

学院设有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每个岗位每月勤工俭学津贴1200元,按月计发。 

 

(五)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每年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来自贫困县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校期间可在学校或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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