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更新时间:2018-10-8 8:34:09

广东白云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奖助学金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的比例占学生15%以上,每年奖励学生2300余名,奖助学金分别为每人8000元、5000元和3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学校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励金、李志红奖学金和出国留学奖学金。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者获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科技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文体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获单项奖励金;

见义勇为、服务社会,在社会公益、公德事业中表现突出者获李志红奖学金;

社会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个人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而设立的奖学金。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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