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更新时间:2018-10-25 11:21:38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

1 .新生奖学金:

按照学校在各省各科类(以各省各科类为单位,分别排队,含文科、理科、美术、音乐四类)录取人数中达到本科线前 10% 发放新生奖学金(人数按照小数点四舍五入后取整,下同),考生总分不含加分,本科线以各省招办第一次公布为准,不含降分后的分数线。具体标准为:

①达到本科线前 1% (含 1% )的考生奖励人民币 10000 元/人;

②达到本科线前 1% — 3% (含 3% )的考生奖励人民币 5000 元/人;

③达到本科线前 3% — 10% (含 10% )的考生奖励人民币 2000 元/人。

通过自主招生免试录取的中职考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考生,奖励 10000 元 / 人;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中职考生,奖励 2000 元 / 人。

2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 元。

3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 2000 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 1250 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 750 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 500 元。

4.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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