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学生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8-11-19 16:11:51

对于学生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相关规定
答: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利用我校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教育资源优势,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我校推行主辅修制和双学位制。学有余力,对其他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一定学习基础的本科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即学籍注册专业)的同时,修读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以下简称“辅修/双学位”)专业;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通过多修方式选修另一个专业的课程。学生完成学业后,可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

辅修/双学位均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为2年(4学期)。辅修专业开设课程为6-10门,30学分。双学位在辅修基础上增加3-5门课程,45学分。学生在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前提下,如同时符合另一个专业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则申请自主选择一个专业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另一个专业颁发双学位证书。每学年开设的辅修/双学位专业根据各院系学生报名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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