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3-13 11:39:26
项目 |
队别 |
小项 |
招生计划 |
足球(十一人制) |
男队 |
非守门员 |
0~10 |
守门员 |
0~1 |
||
女队 |
非守门员 |
0~10 |
|
守门员 |
0~1 |
四、报考条件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符合以下条件可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各省(市、自治区)如对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有单独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生源省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格认定。
(四)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
五、报名及测试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3月20日,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本简章末尾处附件下载);
2.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成绩证书及相应比赛秩序册复印件(无需整本复印,仅复印有考生信息页面)、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高中在读证明、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下载地址同上)、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的查询结果截图。
报名材料请务必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赵老师收,邮编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1111,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3月20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留好备份。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3月26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2.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于2019年3月29日9:00-16:30在我校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复核。复核通过者可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三)体育专项测试
1.复核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安排:2019年3月30日9:00至17:00。测试标准以《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年版)足球项目规定的内容为准。详见以下链接(http://www.ydyeducation.com/ydyadmin.php?m=index&c=new&a=news_detail&nav=nav_sy&tycz=_on&id=6549)
注:若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考生对自身的考试安全负责,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文化课考试
1.根据教育部规定,凡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请选择报名类别“高水平”。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考试大纲、考试地点、成绩查询等由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其他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公示与备案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六、录取
(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须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
(二)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类。
(三)学校在合格考生中,依据各项目招生计划和专项考试成绩划定壹类、贰类、叁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壹类:参加全国高水平运动队文化单独考试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合格线的合格考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壹类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
贰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贰类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
叁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叁类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贰、叁类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要求以有关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文化成绩合格划定优惠指标安排表
项目 |
队别 |
位置 |
招生计划 |
壹类 |
贰类 |
叁类 |
足球 (十一人制) |
男队(11) |
非守门员 |
0~10 |
0~2 |
0~3 |
0~6 |
守门员 |
0~1 |
|||||
女队(11) |
非守门员 |
0~10 |
0~2 |
0~3 |
0~6 |
|
守门员 |
0~1 |
|||||
合计 |
0~22 |
0~4 |
0~6 |
0~12 |
七、学籍管理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标准学制4-5年(工商管理类学制4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标准学制规定的年限1年,最长不超过标准学制规定的年限2年,本科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授位要求的学生,授予相应类别学士学位。
八、附则
(一)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相关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的运动员,学校将定期向运动员发放相应训练生活补贴。
(五)本简章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六)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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