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天津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2019年学测且成绩达到前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就读。
二、报名与初审
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于3月29日10时前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应材料,报名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视作报名无效。
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拔确定初审名单,于4月上旬在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公布,并在网上报名系统通知申请者,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须在报名系统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天津大学(来往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我校招生计划依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五、录取原则
根据申请者的面试成绩和学测成绩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经我校确认录取名单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咨询方式
电话:86-22-27405486;传真:86-22-27401800;
招生网址:http://zs.tju.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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