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招收免試生招生簡章
发布时间:2019/02/26点击:502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9〕6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簡章。
一、學校概況
學校名稱為西北大學,英文名稱Northwest University,縮寫為NWU;辦學地點在陝西省西安市。學校是全國重點綜合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西部大開發重點支援建設院校、教育部與陝西省共建高校並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學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教育,學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及專業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後流動站。
西北大學肇始於1902年的陝西大學堂和京師大學堂速成科仕學館,是西北地方建校歷史最為悠久的高等學府。現有國家級教學名師4人,國家級教學團隊5個,國家人才培養基地7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7個,國家級虛擬模擬實驗教學中心1個。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25項。現有1個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涵蓋5個二級學科)、4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和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地質學、考古學、理論經濟學、世界史、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科學技術史等6個一級學科進入全國前10位。化學、地球科學、工程學、材料科學進入全球基本科學指標資料庫(ESI)檢索排名前1%,其中化學、地球科學2個學科進入ESI檢索排名前5‰。2018年THE中國大學排名第51位,2018年QS亞洲大學排行榜第234位。現有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個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3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
現有中科院院士3人,國際科學史研究院院士1人,“長江學者獎勵計畫”專家20人,國家“萬人計畫”項目入選者12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10人,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9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1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21人。
學校十分重視對外科技文化交流,已與美、英、法、德、日等20餘個國家及地區的100餘所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係。《大英百科全書》曾將西北大學列為世界著名大學之一。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2.參加當年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三、招生專業及招生計畫
申請考生可在公佈的《西北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招收免試生招生專業目錄》(見附件1)中選擇對應專業作為志願專業填寫申請表。
擬招生計劃為15個,專業不限人數。
四、申請方式
1.申請材料提交時間
2019年4月25日前(郵寄件以寄出郵戳為准,電子郵件以發出時間為准)。
2.申請材料提交目錄
①《西北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招收免試生申請表》(見附件2);
②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影印本;
③“學測”成績單影印本(須中學蓋章);
④就讀中學校長出具的書面推薦信(若無可不提交);
⑤學生證封面及首頁影印本;
⑥其他能夠體現申請者能力水準的相關證明材料影印本(非必需)。
3.申請材料提交辦法
按照申請材料提交目錄的順序裝訂後,郵寄至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太白北路229號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710069,電話:+86-29-88302211,請在快遞封面注明“臺灣地區招收免試生申請”。
同時,請將申請材料按順序掃描整理成一個電子文本(Word或PDF格式均可),以“姓名+就讀中學”為該檔案名,以“臺灣地區招收免試生申請”為郵件主題,發送至指定郵箱:zsb nwu.edu.cn。
五、選拔方式
西北大學將組織專家對申請考生“學測成績”、個人相關證明材料等綜合情況進行審查,確定入圍面試的考生,屆時我校將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的形式另行通知面試等相關事項。
六、錄取原則
依據考生的“學測成績”和面試綜合表現擇優錄取。擬錄取的臺灣地區免試生名單將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考試中心及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簡稱“聯招辦”)審核通過後,由聯招辦統一辦理入學錄取手續,屆時西北大學于7月底之前向核准錄取的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注: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需參加專業測試,測試合格予以錄取。
七、收費標準(元/年,人民幣)
文史專業3850元;
理工專業4950元;英語、日語專業4950元;
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4950元,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
設計學類、美術學專業9900元;
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12100元;
電子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50000元(在英國期間按照埃塞克斯大學當年國際學生學費標準收取);
住宿費:1100或1200元。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陝西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如果上級部門或陝西省物價局調整當年本科生學費收費標準,我校將按照新標準執行。
八、監督機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生工作,做到程式規範、結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6-29-88308129。
2.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將立即取消其被錄取資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九、其他
1.新生持《西北大學錄取通知書》報到,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准。新生入學後,接受入學體檢,不符合體檢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專業受限制,可商轉其他專業。
2.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4.我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和《西北大學港澳臺學生管理辦法》對臺灣地區免試生進行管理。
十、聯繫方式
單位: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86-29-88302211
傳真:+86-29-88303892
校址: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太白北路229號
郵編:710069
學校網址:http://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nwu.edu.cn
電子郵箱:zsb nwu.edu.cn
簡章內容由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或聯招辦另頒新規定,本簡章將參照相關要求做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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