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3-15 15:08:36
学院 | 专业 |
预收学费 (元/生/年) |
学制 | 语种 | 计划 | 授予学位门类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3800 | 4年 | 英语 | 5人 | 文学 |
外国语学院 (蒲河校区) |
英语 | 5200 | 4年 | 英语 | 5人 | 文学 |
三、报名条件
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当年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其中4科学测成绩达到前标级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我校。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辽宁大学2019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
2.附上以下相关材料:
(1)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2)学测成绩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须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台湾地区体检表(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请将中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上述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邮寄至我校,同时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lnubkzs 126.com,具体通信如下:
收件单位:辽宁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邮政编码:110136;
电话:024-62602660;
纸质材料收件截止日期:2019年3月31日(以我校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台湾学生免试申请”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预录取。预录取的台湾免试生名单报送至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19年7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详见招生专业表。
(二)住宿费
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
注:所有收费标准的计量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七、体检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一)建立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4-62202396。
(二)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62602660、62202299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l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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