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9-4-6 14:43:45

一、学校介绍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省属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区位优越山水城林。在古都南京国家级森林公园——老山脚下拥有3800亩的“生态型、园林式”校园,是学生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佳地。

  学校群贤毕至大师云集。拥有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5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8名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9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4名国家“杰青”,是学生探秘科学、崇尚研究的摇篮。

  学校学科齐全特色鲜明。产学研结合特色鲜明,是服务行业与地方经济的典范,80多个与社会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热门专业,是学生追求真知、提升能力的殿堂。

  学校全球视野开放办学。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合作关系,是学生开拓视野、接受全球化的乐土。

  学校将固本强源,协同创新,继续加强内涵建设,发扬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的特色优势,奋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创业型大学。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我校艺术设计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的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比例超过53.8%,他们毕业于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江南大学、苏州大学、美国旧金山艺术大学、英国伦敦艺术大学及日本京都精华大学等著名高校,长期从事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设计及理论等教学与研究。学院在环境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招收“景观设计及其理论、展示设计及其理论、室内空间设计及其理论和城市公共艺术设计及其理论”四个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工业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招收“工业产品系统设计与理论研究、交互设计与理论研究、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与理论研究”三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在艺术硕士专业硕士点和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硕士点招收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和数字媒体等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常年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指导教学工作,聘请外籍教师任教或举办讲座,现与德国慕尼黑应用科技大学、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以及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并互派师生交流学习。学院教师主持完成了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等研究课题,有数百篇学术论文发表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图中文核心期刊,同时公开出版了多部研究专著、教材等。

  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五个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要学习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字体设计、标志与CIS设计等课程,环境设计专业主要学习设计素描、景观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课程,产品设计专业主要学习设计制图、造型基础、效果图技法、人机工程学等课程,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主要学习数字媒体技术基础、游戏原画设计、多媒体专业软件、动画技法与运动规律等课程,艺术与科技专业主要学习空间设计基础、庆典与会场设计、展示设计、建筑设计基础等课程。毕业生作为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备受社会喜爱,能在设计研究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相关的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学院近几年的就业率一直保持100%。

  三、招生计划


  四、学费标准

  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2019年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6800元/年。

  五、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

  1、报考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报名条件,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

  2、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要求(不在招生范围内的考生成绩无效)。

  (二)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


  (三)专业校考


  (四)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2019年4月中旬左右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校考成绩,校考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各省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不再寄送合格证书,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南工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合格名单。

  七、录取原则

  (一)省考省份专业成绩

  报考考生须根据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二)校考省份专业成绩

  报考考生须根据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分别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

  (三)文化成绩

  报考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报考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四)综合分计算公式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省考省份为省考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省考省份按各省统一规定计算,校考省份按下列校考综合分计算公式计算)进行排序,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最后录取信息以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注:校考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满分)*100+(省考文化成绩/省考文化满分)*100。

  八、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办法

  我校设计学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按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学业成绩及专业特长,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九、监督机制

  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督察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负责受理考生投诉和来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

  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招生办公室)
     025-58139983(艺术设计学院)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招生办公室)
     http://art.njtech.edu.cn(艺术设计学院)
  微信:南工招办

  十一、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艺术类专业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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