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4-6 15:06:42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国预计计划数 |
视觉-德稻设计学院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69 |
130503 |
环境设计 |
92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69 |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44 |
130310 |
动画 |
74 |
|
130404 |
摄影 |
44 |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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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设计学院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15 |
130507 |
工艺美术 |
46 |
|
130301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20 |
|
美术学院 |
130402 |
绘画 |
20 |
130403 |
雕塑 |
20 |
|
130506 |
公共艺术 |
20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1 |
|
表演艺术学院 |
130301 |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30 |
130301 |
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 |
30 |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
流行音乐学院 |
130301 |
表演(流行舞蹈) |
30 |
130301 |
表演(流行演唱)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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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学院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90 |
文物保护与修复学院 |
130409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40 |
合 计 |
1062 |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参照国内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9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我校组织校考的相关专业,考生须符合所属生源省份的校考报名要求。各专业招生省市及专业考试类型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考试方式 |
招生省市 |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 |
不组织校考。 专业成绩依据招生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湖南、四川、广东、贵州、吉林、福建、重庆、江西、山西、新疆等省市招生(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
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
组织校考。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相关校考报名要求。 |
面向全国招生。 |
文化产业管理 |
不组织校考。 普通类二本批次招生。 |
面向部分省市招生(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须在各省市相关招考规定的基础上,依照我校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请于2019年1月中旬登录我校官网首页【招生热线】或扫描页末二维码,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公众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提示按时前往沈阳、成都、上海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请注意各考点设考专业及报名方式,沈阳考点仅限辽宁省考生)。摄影专业仅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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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考科目
2019年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具体考试规程将在我校官网公布):
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形体/舞蹈、音乐素养。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形体/舞蹈。
表演(流行舞蹈):
初试(面试):流行舞蹈基本功展示与个人作品展示;
复试(面试):即兴创作与模仿;
三试(面试):舞蹈综合素养口试。
表演(流行演唱):
初试(面试):演唱;
复试(面试):自我介绍、演唱;
三试(面试):演唱,才艺展示,口试,视唱练耳。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形体观察及台步展示技巧、才艺展示、综合素质。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面试):自备及指定稿件播读;
复试(面试):即兴评述、特长展示;
三试(面试):稿件播读并评述、言语交流。
广播电视编导:
初试(面试):即兴故事创作;
复试(面试):热点话题评述;
三试(笔试):写作。
摄影:
初试:摄影操作技能及面试;
复试:专业基础知识及美术基础笔试。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表,无专业级差。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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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上述专业大类(专业类别)分别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摄影、美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我校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2019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含美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8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保障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官网内招生热线或扫描页末二维码、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公众号后进行网上咨询。
官网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日9:00-16:00):021-67823033、67823034
(扫描二维码后关注,可进行校考报名、校考成绩查询、招生咨询)
八、投诉监督
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7822053
九、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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