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9-4-7 9:42:24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我校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以学校组织选拔测试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较高艺术修养与实践水准、全面发展的复旦大学艺术团骨干团员,旨在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带动全校群众性文艺活动的深入展开。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我校计划招收的项目中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专项,对于所报专项,报名条件如下,择优入围:

  若为考级项目(声乐、舞蹈、民乐、弦乐、管乐),所报专项须具有相应艺术特长项目最高等级证书,表演级或演奏级优先;若非考级项目(话剧表演),所报专项须在高中阶段具备至少两年的舞台表演经验。

  在此基础上,相应项目高中阶段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为各省级中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或多次在其他重大表演活动中成绩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者优先。

  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若为集体获奖项目,另须提供个人贡献部分证明。

  二、招生计划

  依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及复旦大学艺术团实际需求,招生项目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如下,共计9名:

  (一)声乐团招收2名:美声唱法(女高音1名、男高音1名);

  (二)话剧团招收1名:话剧表演(男女不限);

  (三)舞蹈团招收1名:古典舞及民族民间舞(男女不限,不招芭蕾、体育舞蹈、街舞);

  (四)民乐团招收2名:二胡1名、中阮1名;

  (五)弦乐团招收1名:小提琴1名;

  (六)管乐团招收2名:长笛1名,小军鼓1名。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艺术团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学生报名、申请材料初审、文化测试、艺术专项测试、认定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凡接受本选拔方案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可于2019年1月8日至1月1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在“学校附加要求”栏中上传与所报艺术专项有关的证书或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无需提供与所报艺术专项无关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按要求交由中学签字、盖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无需邮寄材料。

  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影响全面评判学生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选拔测试的资格;已经通过选拔的,取消相应优惠政策;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1月25日左右在报名平台中公布。

  (三)文化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在报名平台中下载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测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艺术专项测试:考生文化测试合格则入围艺术专项测试。艺术专项测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划定文化测试和艺术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

  (五)资格认定: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艺术专项测试成绩在各项目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艺术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给予优惠名额。公示总人数不超过18人。

  (六)公示:我校将与确定享受高考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优惠政策

  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如有相关规定,以省招办规定为准),且达到复旦大学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5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段分数线上70分),即可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具体优惠政策以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文化测试地点:上海;艺术专项测试地点:上海。

  (二)参加艺术专项测试的考生须自备乐器。声乐类、话剧表演类、舞蹈类测试可用伴奏时,提供多媒体播放器,可使用MP3或WMA格式的伴奏光盘或U盘。建议将考试相关曲目直接存放在根目录下,不要存放其他无关曲目,并同时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三)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四)高水平艺术团的选拔测试过程要牵涉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同时我校对艺术团团员在本科学习方面并无特殊的照顾政策,所以对考生的文化知识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五)我校将对所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入学后进行艺术水平复测,对复测不合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艺术团的排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6668
  传真:021-5566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2601,jiancha@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

  八、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附件:艺术专项测试内容

  1.声乐类:

  (1)自备曲目一首,5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可自带伴奏,提供钢琴、多媒体播放器);

  (2)视唱二条,五线谱、简谱各一条,二升降。

  2.话剧表演类:

  (1)自备语言类节目(如朗诵、故事、评书、快板、单口相声等),2分钟以内;

  (2)自备单人小品一个,2分钟以内;

  (3)自备形体或声乐类特长展示(如舞蹈、武术、健美操、歌曲、戏曲、音乐剧选段等),2分钟以内;

  (4)命题小品。

  3.舞蹈类:

  (1)自备舞蹈作品,自备伴奏(提供多媒体播放器),3分钟以内;

  (2)跳、转、翻、软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展示;

  (3)舞蹈即兴表演。

  4.民乐类:

  二胡:

  (1)自备音阶、琶音各一条;

  (2)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共7分钟以内;

  (3)视奏。

  中阮:

  (1)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共7分钟以内;

  (2)视奏。

  5.弦乐类:

  (1)自备三个八度以上单音音阶、双音音阶、琶音各一条;

  (2)大型乐曲一个乐章,5分钟以内;

  (3)视奏:乐队作品一段。

  6.管乐类:

  (1)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共7分钟以内;

  (2)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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