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4-7 13:15:41
>时间 | >上 午 | >下 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20日 | >语 文 | >数 学 |
>4月21日 | >政 治 | >英 语 |
注:考生可于2019年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报名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5)考试地点: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
(6)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5月14日12:00后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2.其他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七、考试合格认定
(一)择优确定合格考生
1.学校根据足球队建设需要划定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
2.学校在专项考试成绩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中,分队别分位置按照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合格考生,各队别各位置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的2倍。专项成绩同分者,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运动技术等级,高者优先。
3.如各队别各位置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人数低于相应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足球队建设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4.拟合格考生于2019年5月底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考试合格资格。
(二)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学校在合格考生中,分队别依据招生计划按照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壹类、贰类、叁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壹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合格线。此类合格考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贰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
叁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西南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划定及文化成绩优惠指标安排表
项目 |
队别 |
位置 |
招生计划 |
合格人数 |
壹类 |
贰类 |
叁类 |
足球 (22) |
男队 (11) |
前锋、边前卫 |
4 |
0~8 |
0~2 |
0~3 |
0~17 |
前腰、后腰 |
3 |
0~6 |
|||||
中后卫、边后卫 |
3 |
0~6 |
|||||
守门员 |
1 |
0~2 |
|||||
女队 (11) |
前锋、边前卫 |
3 |
0~6 |
0~2 |
0~3 |
0~17 |
|
前腰、后腰 |
3 |
0~6 |
|||||
中后卫、边后卫 |
4 |
0~8 |
|||||
守门员 |
1 |
0~2 |
|||||
合计 |
22 |
0~44 |
0~4 |
0~6 |
0~34 |
(三)协议书签订
1.合格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2.协议书在考试合格名单公示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往我校(邮寄地址见协议书)。壹类考生须于2019年5月31日前寄达;贰叁类考生须于高考成绩公布后,2019年6月30日前寄达,逾期未寄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合格资格。
3.考生须对本人填写协议书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录取办法
(一)专业安排
1.壹类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400分,贰叁类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年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可选择我校除艺术类和公费师范生专业(含体育教育)外的其他符合招生科类要求的本科专业就读。
2.其他合格考生,学校将结合其文化课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注: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将于6月中下旬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浙江、上海考生只能安排到学校在浙江、上海已公布并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
(二)录取要求
合格考生达到相应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服从专业安排,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院校志愿在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批次第一志愿填报西南大学,学校予以录取。高考志愿填报的时间和相关要求以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因未填报或未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导致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招生监督与纪律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考试或文化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已经入学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三)学校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行为。
(四)学校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项复测和复核,对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履行协议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日常训练和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特别提醒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306室
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电话:023-68367777,68252513
联系人:林老师(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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