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4-8 16:08:58
考试日期 |
具体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2019年1月12日下午 |
13:30-14:30 |
语文 |
三科满分均为100分 |
14:35-15:35 |
英语 |
||
15:40-16:40 |
数学 |
3、体育专项测试:
文化课测试后,我校将于2019年1月12日晚19:30前在我校西土城路校区体育馆一层大厅张贴公布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申请我校二本线优惠政策或二本线65%优惠政策(即本简章中第六条A类或B类优惠政策)的考生文化课测试三科总分达到15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在文化课测试成绩张贴公布现场凭文化课测试准考证领取体育专项测试证。
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9年1月13日
体育专项测试地点:北京邮电大学西土城路校区体育馆
体育专项测试内容:
乒乓球项目:测试内容为比赛,测试用球(由我校提供)为红双喜(三星白色40+)。
武术项目:测试内容见附件。
五、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且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单独招生体育专项测试通过名单将于2019年1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上述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并根据相关要求完成考试各项准备工作。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20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21日 |
政治 |
英语 |
六、招生办法及录取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分为三类:
(1)A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B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9人。
(3)C类:单独招生,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6人。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拟计划招生人数及优惠政策如下:
招生项目 |
拟计划招生人数 |
优惠政策类型 |
乒乓球(男子) |
0-6(不超过6人) |
A类、B类 |
乒乓球(女子) |
0-6(不超过6人) |
A类、B类、C类 |
武术(男子) |
0-10(不超过10人) |
A类、B类、C类 |
武术(女子) |
0-8(不超过8人) |
A类、B类、C类 |
具体各项目实际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考生测试情况确定。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结果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获得二本线和二本线65%两类优惠资格的入选考生名单、我校单独招生体育专项测试通过名单(该类考生须随后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并于2019年1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后,获得二本线和二本线65%两类优惠资格的入选考生与我校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待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并公示,公示后,签订招考协议。签订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3.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以及《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执行。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招收文史类考生的专业和法学专业,理工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和邮政管理(互联网与智慧物流)专业。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正在进行专业调整,具体招生专业以考生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时经济管理学院所开设专业为准。同时,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有招生计划的上述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的考生,可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在我校公布的该省份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我校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等活动,服从学校运动队管理,遵守学校运动队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退队。
七、其他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入选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申请材料含虚假信息的考生所在中学,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zsb.bupt.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0945,62289945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2283407
专业咨询电话:010-62282038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武术项目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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