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4-19 15:44:34
专业类别 |
具体专业 |
笔试科目 |
化学化工材料类 |
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新能源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
数学+物理 |
机械信息数学类 |
机械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自动化类(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类(金融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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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文法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法学、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英语 |
数学+语文 |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2019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期间,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特殊类招生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三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5个专业(类)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申请表、获奖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的扫描件,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加盖公章)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我校不受理来现场报名、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及相关附件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提交。
2.网上审核:我校设立网上报名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审核(以下简称网审)。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专业类别,将无法通过网审。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网审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未通过网审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待补充材料”。在4月12日之前,“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
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以下简称初审),重点将对考生的写实性材料、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内容进行评估。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等写实材料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我校不认可任何正在办理、或将要办理的各类赛事的证书、证明。考生相关获奖信息不能通过赛事主办方核查者,一律不予初审通过。初审结果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及其获得资格的代表性信息。
3.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
4.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15日8:30至12:00至我校东校区报到,请考生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报到、注意事项。
复试测试形式为学科测试和体育测试。完成报到的考生须在6月15日下午参加体育测试,6月16日参加学科测试。学科测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类别进行相关科目(详见表1)考试,满分为300分,时间为3小时。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为300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我校体育测试包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肺活量三个项目,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每个项目满分100分,体育测试总分平均折算成100分,总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六、资格认定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测试,对于体育测试不合格者,将不能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复试。对于体育测试合格者,将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
1.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按以下政策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2)对高考改革省份: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由我校审查、录取。
3.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及以上。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复试专家。学校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的主要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推进制度化管理,确保考试公平。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 mail.buct.edu.cn。
九、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所有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 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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