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9-4-23 16:40:3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吉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215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学习成绩优良。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9年4月15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五、工作程序

  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

  请考生于2019年5月30日10:00后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我校审核结果。

  六、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19年5月30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高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同时必须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网上注册,再次填报专业志愿,两者必须一致。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所报专业要求。

  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3、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申述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8305、85167467。

  2、我校及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我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九、简章解释权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4月

  附表吉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附表           吉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1

哲学

文科

2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科

3

历史学

文科

4

俄语

文科

5

朝鲜语

文科

6

思想政治教育

文、理

7

农林经济管理

理科

8

包装工程

理科

9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理科

10

材料物理

理科

11

地质类(含地理科学、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土地资源管理)

理科

12

勘查技术与工程(含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

理科

13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地质工程)

理科

14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理科

15

药学

理科

1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五年)

理科

17

护理学

理科

18

康复治疗学

理科

19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科

20

植物生产类(植物科学学院)(含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技术)

理科

21

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学院)(含动物科学、生物技术)

理科

22

动物医学(五年)

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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