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4-27 14:28:44
由于2020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学费收费标准尚未有官方信息公布,以2017年的收费标准作为参考。
1、学费
普通本科理工类及文史类专业学费均为10000元/人年。
2、其它费用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新生录取专业分配住宿的条件不同,每生每年分为500元、1200元两个标准。
河北工业大学2019级新生提供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包括:厚棉被、夏凉被、棉褥、床单(2条)、被套(2个)、枕套(2个)、枕巾(2条)、枕芯、蚊帐、棕垫,合计600元,赠送脸盆一个。
3、奖贷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3)本科生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由学校预算划发,用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对于2017级及之后入学的学生,本科生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及评选比例为:一等本科生奖学金每人2000元,一等评选比例不超过5%;二等本科生奖学金每人1000元,二等和一等评选比例之和不超过15%;三等本科生奖学金每人500元,三等和二等、一等评选比例之和不超过30%。
(4)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所需材料以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相关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借款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9月份)启动评审工作,学生可通过学院进行申请。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6)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7)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由3类固定岗位(教室岗、办公岗、院区岗)和临时岗组成,每月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300余人,并下设学生自治管理组织—勤工助学管理服务中心。每年9月份,勤工助学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勤工助学学生招聘工作。学生自主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上岗(依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招聘通知由系部下发,欲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报名系统”了解勤工助学并注册登记。每年10月份新生正式上岗。勤工助学工资按月发放。
(8)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由学校预算划发,用于资助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在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因家庭遭遇变故、突发事件、重大困难等原因,难以维持在校正常生活支出,可以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发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每人一次性500元,由学生向系部申请,由财务处入卡形式发放。
(9)专项资助活动
专项资助活动是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安排,面向特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的资助活动,主要包括放寒假时的“携爱回家”、毕业生的“青春起航”、勤工助学的自强卡、初冬的关爱等等。
(10)应征入伍、招收士官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1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对于经履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未评选上助学金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应按照最低档次国家助学金标准(2000元)给予等额补助,所需资金从学校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资助范围为在河北省内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说明: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是民办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ity College),于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审核予以确认为独立学院,2012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在天津市红桥区和河北省廊坊市分别设有校区。
城市学院占地面积9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7个学部,52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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