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4-29 16:52:32
●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一、校内奖学金设置情况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
奖励10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优异的普通高招本、专科新生,每人一次性奖励金额1000元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为1000元、人·年,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7%。
(三)专项奖学金
1、精神文明奖
2、科技创新奖
3、竞赛优胜奖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校学生中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对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的助学贷款,是以帮助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国家助学贷款为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贷款利息自付。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学生每年可申请一次,每生每年贷款最高限额6000元。
四、勤工助学
学校成立有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帐户,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广开勤工助学渠道,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国家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对普通高等学校中在籍的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的助学贷款,为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开学时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2、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一等补助:500/元人·年;二等补助:200元/人·年。
3、勤工助学,学校成立勤工助学工作委员会,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帐户,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广开勤工助学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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