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4-29 16:54:44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应届本科结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以上,英语专业结业生应取得专业英语4级证书),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本条(一)中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本条(一)中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推免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本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的考生
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本条(一)中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学校一般按照相应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即复试线)的三分之二划设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线。
未列学科专业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二、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和安排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区、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必须在2020年7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无法投递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按规定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填写定向信息并与定向就业单位及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及地点
(1)初试日期:初试具体日期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除501建筑设计为6小时外,其余科目均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地点: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2、 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全国联考、法硕联考等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河南工业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各硕士点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具体规定见当年复试办法。
六、学习方式、地点和学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MBA研究生一般安排周末或节假日学习。
所有研究生均在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学习。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部分领域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MBA学习年限为2年,学习安排请咨询相关学院。
七、学费
2020年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21000元,学制2年。
八、奖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校根据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学校制定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奖励在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和全日制二、三年级研究生在校生分别评定:
(1)研究生新生:分推免生、一志愿研究生新生和调剂研究生新生:
推免生:所有录取推免生可享受推免生新生奖学金,每生10000元;
一志愿研究生新生:所有线上录取一志愿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后均可享受该项奖学金,奖金标准为8000元/生,相当于免除第一学年学费;
调剂录取研究生新生:所有调剂录取硕士研究生新生均可享受该项奖学金,奖金标准为4000元/生。
(2)二、三年级研究生在校生:每年评选一次,分省级学业奖学金和校级学业奖学金两类,每年评定一次。
省级学业奖学金: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40%评选,奖金标准为8000元/年/生。
校级学业奖学金:按参评学生人数的40%评选,奖金标准为4000元/年/生。
3、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金
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每年评选一次,用于奖励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创新竞赛、考博和优秀学位论文等。该项奖励不受名额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请、授奖。单项最高奖励金额达8000元。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
资助对象为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5、研究生助研(覆盖面100%)、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提供全日制研究生助研津贴,覆盖面100%,每生每年最少2000元,按月发放,另外提供助教、助管岗位可供申请。
6、助学贷款和特困补助
学校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办理一次,年度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
特困补助经费来源于学校专项经费,用于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等造成的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说明: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等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九、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及必需的实践环节,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非定向毕业硕士研究生实行自主择业,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十、住宿情况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地点为莲花街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标准为四人间,学校按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住宿费。
十一、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1、除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答辩等实践教学环节外,所有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在第八学期重修(补修)课程总门数不得超过4门(含)或者重修(补修)学分不得超过6学分(含)。
2、学校一般按照相应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即复试线)的三分之二划设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线。
3、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或领域以研究生报名系统信息为准。
4、我校执行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 我校不提供往年自命题专业课试题,请考生切勿相信他人宣传;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或培训。
6、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参见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一般每年9月份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haut.edu.cn/)公布)。
7、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由考生自备,我办不负责代购。
8、初试成绩、复试办法及名单、复试合格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9、凡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应届本科毕业生)无注册学籍或(往届毕业生)无学历信息的,报考前请咨询我校研招办。
10、 持有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本人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证明。
1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供自学考试本科和专科毕业证书认证报告。
12、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文件精神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13、本简章未说明或要求的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注:以上说明如有变更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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