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0-10-3 16:59:01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2.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本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计划未完成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三)其他要求


1.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选考科目,所有选科考生均可报考。


2.根据培养工作需要,学校部分艺术类专业设置多个招考方向,考生入学后,可以根据专业成绩、个人意愿在本专业内选择方向就读。


3.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将适当增加计划录取。


4.学生入学后均有二次选择就读专业机会,学校允许学生在入学初或第一学年结束后申请专业调整,按照学校转专业程序,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重新选择专业。


5.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高考信息不断变化,精英高考网www.91post.com提供的高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

Copyright 版权所有

精英中考网 粤ICP备14029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