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0-10-20 11:28:14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海南省,学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按照院校专业组分组录取,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录取细则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在生源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和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二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学校可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投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本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五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总分及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同等条件下,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在广东省内,根据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对投出档案的考生,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总分及对应的术科总分本科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按对应的术科总分本科排位进行专业分档,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术科总分本科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其他省(自治区),对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的档案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30%+术科统考成绩×70%=合成总分”计算,然后按合成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同等条件下,考生合成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若省(自治区)招生办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具体参照本校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科层次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合作开展中外学分互认的英语(师范,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翻译(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和商务英语(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三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三十一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自治区)执行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考信息不断变化,精英高考网www.91post.com提供的高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

Copyright 版权所有

精英中考网 粤ICP备14029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