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0-10-29 21:15:22

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1)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原则:“专业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CC及以上,必测科目为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进档考生按着“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

 

(3)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其中安徽省按考生专业志愿,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5)学校所有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西班牙语为辅。

 

3、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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