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0-10-30 8:16:25

2020重庆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9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学校现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8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80余人;外籍教师(专家)20人,外聘专家300余人;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 2020年学校艺术招生专业有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动画七个专业。

 

2.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三、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规则


1.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份规定加(降)分的考生,投档和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政策。

 

3. 艺术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2)音乐学(师范)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五、体检要求


1.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3. 报考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4. 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六、新生入学


1.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按学年制学费,艺术类4500-11500元/年。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 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人。

 

3. 因故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资助政策


1. 奖助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2.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出台了学费减免政策,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5. 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6. 新生入学后有困难新生入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办法,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能顺利完成学业。

 

八、其他


1. 本简章以《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最终公示内容为准,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 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九、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招生网址:http://zb.cqwu.edu.cn/

 

咨询电话:023-49891968 49891969

 

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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