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科技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0-10-31 11:40:28

沈阳科技学院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一)普通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无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体育类专业:我校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20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考生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理)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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