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0-11-2 8:21:04

辽宁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3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29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5.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6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965.7元;图书56.2万册,生均图书80.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日语授课,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27000

2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年

3-6年

体文、体理

教育学

27000

3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27000

4

050201

英语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7000

5

050207

日语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7000

6

050302

广播电视学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7000

7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7000

8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9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0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1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2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3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4

080903

网络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5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6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7

082803

风景园林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8

120105

工程造价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9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7000

20

120204

财务管理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7000

21

120602

物流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22

120801

电子商务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23

120103

工程管理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7000

24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6年

艺文、艺理

艺术学

27000

25

080605

电机电器智能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7000

26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7000

27

050303

广告学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7000

28

050301

新闻学

4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7000

29

530102

供用电技术

3年

3-5年

--

--

14800

30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3-5年

--

--

14800

31

630302

会计

3年

3-5年

--

--

148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按3500-5500元不等。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宿舍标准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做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及发放工作,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及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爱心资助评选工作。

 

对于孤儿大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减免部分学费及宿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体育类在体育类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辽宁省艺术类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河北省艺术类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为准。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政策规定。

 

5.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进档的考生,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6. 体育类进档考生的情况说明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我校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当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7.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情况说明

 

艺术类环境设计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

 

艺术类录取原则为:辽宁省及河北省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统考))从高到低录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8.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7980195   7980109

 

网址:http://www.lis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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