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0-11-12 16:21:01

2020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科技学院始建于1939年,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单位、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单位,河南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成果丰富,目前艺术类专业涵盖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等。2020年,学校继续面向多个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优秀考生。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0467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本科在河南省新乡市,专科在河南省辉县市

 

二、招生专业


层次

本科

专科

招生专业

音乐学

 

舞蹈学

 

美术学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书法学

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注1.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数据为准。

 

 2.本简章中的艺术类专业不含对口招生、专升本的艺术类专业。

 

三、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规则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实施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说明: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

 

4.对于并列分的处理,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按照录取规则,对于所报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若同批次、同类别招生的其它专业未录满时,将对其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6.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7.原定在湖南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校考,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需要而取消。在湖南省的音乐类专业录取,执行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中的综合分计算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四、学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1.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请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http://zsxx.hist.edu.cn)。

 

2.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3.本校艺术类专业开设的外语课程仅有英语。


五、联系电话与信息公开渠道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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