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2-16 9:23:53
2020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政策,根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 编:276826
第五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学校简介
办学沿革: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源于2005年的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复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68.2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5.0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615.06万元,纸质图书119.49万册;建有国际贸易、金融、同声传译、数字媒体等115个实验实训室;有大连商品交易所、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20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充分满足教学和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学校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优良的条件。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6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04人,研究生学历教师296人,“双师型”教师228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
培养模式:学校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外语+职业、专业+外语、理论+实践、学校+企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精讲多练、学用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思想品德好,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办学定位: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地方,坚持强化优势、凝练特色、错位发展。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开产教融合、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立足日照,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市场化定位、法制化管理、差异化发展、特色化服务、国际化视野,发挥办学优势,培养思想品德好,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努力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高职院校。
就业措施: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载体,深入贯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模式,构建“政校行企”四方联动机制,通过实施校企合作办学、校企合作育人、校企合作就业、校企合作发展,实现了“校企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赢共进”。每个学科门类至少有1个对口紧密的行业或企业,每个专业至少有2-3个实习就业实训基地,将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流程相融合,校企双方深化在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建设、实训实习等环节合作,实现了专业与岗位、学业与就业的无缝衔接。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增强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6.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2020年我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为工艺美术,专科招生专业为建筑设计、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具体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专刊》、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和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成绩要求: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非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2020年不再组织现场考试,成绩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成绩,成绩折算办法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我校2020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2.住宿费普通间每生每年1200元。此外,学校设有差异化的住宿条件,学生入学后自愿选择。
3.退费严格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学校依据相关政策,适时办理助学贷款。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8109077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传 真:0633-8109077
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
标签: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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