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1-2-2 20:49:20

录取规则

 

 第五条 统招高考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投档录取。

 

2.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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