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1-2-6 11:41:52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能录取:

 

1、身高: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2、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

 

3、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4、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5、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等。

 

 学前教育专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能录取:

 

1、五官端正,性格开朗。

 

2、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

 

3、面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4、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肾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病。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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