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1-2-7 20:35:16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选考科目要求按省级招生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  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考生。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二级学院与二级学院间的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护理、助产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4cm以上(含154cm);助产专业限招女生。

 

(2)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表演艺术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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