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1-2-10 21:10:52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方法,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为准,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3.学院根据生源情况,酌情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其专业志愿和成绩先高后低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招收的所有学生均应能胜任正常学习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所作的相关规定处理。

 

5.提阅考生档案时,对享受加分与降分政策的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6.学校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等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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