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2-13 10:40:13
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 原则控制在 105%以内,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 治区)原则控制在 120%以内。
3、对于进档考生,艺体类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类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4、专业录取:我院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办 法。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我院第一专业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录取结束;如我院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
5、录取照顾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后总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无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等对待。
6、在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可调剂各分专业计划。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高考信息不断变化,精英高考网www.91post.com提供的高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