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1-2-13 21:28:49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

 

五、办学地址

 

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

 

六、学院隶属单位

 

隶属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七、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录取原则。

 

2、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4、录取专业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分和专业要求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水电站动力设备”、“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色弱考生慎报。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十、外语语种

 

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学科教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邮寄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十二、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健全,对贫困生实行资助、补贴或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十三、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

 

十四、录取新生复查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报到时到达学校。新生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348543、82614666

 

学院网址:http://www.scd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cd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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