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1-2-25 16:43:18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面向江苏省)
 

一、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988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 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 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普通类招生的艺术专业,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我校在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2)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达到3门以上优先录取。

 

(4)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月2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3)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4)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五、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

 

1、学费:普通班12000-15000元/生·年(学院为录取学生提供0-2000元/年助学金)

 

2、住宿费: 1500(空调)元/生·年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579903、87579907、87579643

 

        传真:0514-87579907

 

2、学院网址 http://www.jh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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