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3-1 13:54:46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2,在陕招生代码:814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并开设临床医学儿科方向班、口腔护理等多个特色方向班。学校先后被教育部及卫生部联合确定为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陕西省普通高校“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宽国内外就业市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招聘会、以实习带动就业等方式方法,有效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三万余名素质高、技术好、业务精的医药卫生人才。
学校实验实训室136个,共122000平方米。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0余个,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四所非隶属附属医院。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约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秦渡镇, 邮 编:710309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办公室、招生办、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综治办等部门和各系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测试考核、新生录取、报到注册、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w.xagdyz.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3333 81484908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4月30日9:00至5月8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 5月17日8:00至5月21日18:00登录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校际联考报名系统( 网址: http://flks.gfxy.com/cero/ssOnline.do?login ),进行专业填报、考点预约、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考试形式 2020年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仍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测试时间均为50分钟。两项测试均实行校际联考。
文化素质测试:
1、普高生:文化素质测试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6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进行换算,其中A=50分,B=45分,C=40分,D=35分,满分300分。
2. 三校生和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成绩在各高职教育院校间通用。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普高生”和 “三校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2020年5 月20日至5月28日,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预约时间按时到我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neac.com),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
我校设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及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3个专业类校际联考考点,考生可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每个专业类测试满分均为200分,考试时间为5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应招生专业的录取。
第十四条 疫情防控 我校成立分类考试招生防疫工作小组,在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分类考试招生各阶段的防疫宣传、消毒安排及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宣传组、考务组、协调组、后期保障组。宣传组负责做好防疫知识宣传,考务组负责考场、待考室内外消杀工作,协调组负责各部门间的协调及引导人员安排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校园、办公室及餐厅等部位的消杀工作。
在考生来校考试前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洁,对所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消杀与通风。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定时对文化素质测试室、机测联考室、考生待考室、餐厅、卫生间、商业经营场所等进行全方位消杀,不留任何死角;按规范配齐配足餐厅、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水龙头数量,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对电梯、门把手、楼梯扶手等考生接触频繁的部位,用医用酒精擦拭消毒;使用84消毒液对校园道路、垃圾桶等区域设施进行消毒。
考生来校参加校际联考机测时严格按照防疫方案进行,实行网络预约、错峰错时、隔位就坐等办法,减少考场人员密度,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做好各项消杀工作。
第十五条 预录取 我校严格按照录取规则开展预录取工作。普高生综合评价办法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三校生和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综合评价办法为“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对报考同一专业,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考生,分别排队录取。我校于2020年 5月30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xagdyz.com/)及“西安医专招生办”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学生于2020年6月3日17:00之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我校于2020年6月4日至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完成考生正式录取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我校也将在招生网进行同步公示。
第十八条 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确定录取人数。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考试得分,结合我校实际招生专业,坚持多元选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淘汰率不低于3%。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新生入校后进行的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
学费标准:5500元/学期
住宿费(带暖气、空调、卫生间):500元/学期(8人间)
住宿费(带暖气、空调、卫生间):1100元/学期(4人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奖、助学结合的政策,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年,特困3800元/年,“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子女精准资助补助金:60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每人3000 元/年;二等奖每人2000元/年;三等奖每人1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报酬。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5月16日
标签: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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