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更新时间:2021-3-2 19:54:49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院投档分数线,学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条  贵州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中职(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后,参加我院分类招生考试,学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特殊专业要求

 

 1、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155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5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5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3、高速铁路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2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2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第九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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