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3-4 13:40:38
录取基本原则: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一)学校遵守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投档规则。
(二)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三)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因分低未能满足,则参加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参加后序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专业特点,助产专业不招收男生。
(五)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护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其他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查询。
高考信息不断变化,精英高考网www.91post.com提供的高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