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1-3-10 10:16:38

录取规则

 

(一)录取方法

 

1.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2.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省级高招办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3.符合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录取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遵循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以及所录取专业。若同一轮投档中出现同分情况,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我院专业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选考课程不限。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录取。

 

(2)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5.为减少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信息,及时与我院联系,录取过程中我院会对进档考生进行联系,核对相关信息后予以录取。

 

(二)特殊专业录取办法

 

1.在电子档案已投至我院的考生中,空中乘务和旅游管理(高铁乘务)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60cm-174cm、男生身高在170cm-184cm的考生,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外八字脚,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168cm、男生身高在170cm-182cm,无色盲、色弱,身体表露处无明显疤痕。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承认生源地专业统考、联考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在我院组织的校考省市区,进档考生需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三)我院拟录取的考生在得到相关省级招办网上确认后,即作为正式录取。我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院公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四)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记入我院不诚信考生档案,供下一年我院录取时参考,同时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我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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