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1-3-10 20:42:36

 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与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当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是与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合作培养。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实施网上远程录取,严格按照省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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