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1-3-12 21:16:30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高职类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二)录取专业要求与照顾政策

 

 1、《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①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②身高要求:女,160~172cm;男,170~183cm;

 

③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加减[身高(cm)-110]乘10%;

 

④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⑤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的疤痕,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⑥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⑦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癫痫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和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⑧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综合素质强,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热爱民航事业。

 

 2、照顾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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