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更新时间:2021-3-14 18:01:24

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本人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若其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如遇同分考生将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铁道机车专业,只招男生,色盲色弱限报;铁道供电专业,色盲色弱限报。

 

    6、鉴于铁道机车专业的行业需求,女生慎报。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河北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余省份按照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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