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1-12-31 13:40:29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2.对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要求的考生,按有关照顾政策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5.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6.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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