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2-1-5 14:11:19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择优录取,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考生优惠加分政策,录取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录取时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依分数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不符合所报专业招生要求,且未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依学院招生专业录取情况录取至缺额专业;专生不符合所报专业招生要求,未填报其他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成绩构成、专业录取规则按照生源所在省规则执行。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还应符合《宣化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要求。

高考信息不断变化,精英高考网www.91post.com提供的高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

Copyright 版权所有

精英中考网 粤ICP备14029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