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2-1-25 8:07:13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为2021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全国各民族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七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一)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八条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环境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2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第九条 录取无男女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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