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2-2-10 9:50:39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皖江工学院

 

二、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河海中路6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的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报考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5.我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6.学校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7.身体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高校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颁发证书

 

本科学生学业合格者由“皖江工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皖江工学院”学士学位。专科学生学业合格者由“皖江工学院”具印颁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我校本专科收费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执行。

 

八、奖助措施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学体系,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奖助面在30%以上。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皖江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5-5228888  0555-5222222

 

传真:0555-5222666

 

网址:https://www.w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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